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。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,没有前途,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,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,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,诗的具体内容是:
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,但是北京的风太大,昨天回到住的地方,从车里下来,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,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,结果吃了一口沙子,然后步步艰难,几乎要匍匐前进,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。我不禁大骂粗口,为自己鼓劲,终于战胜大自然,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。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,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。 -
而老夏没有目睹这样的惨状,认为大不了就是被车撞死,而自己正在年轻的时候,所谓烈火青春,就是这样的。
我相信老夏买这车是后悔的,因为这车花了他所有的积蓄,而且不能有任何的事故发生,一来因为全学院人目光都盯着这部车,倘若一次回来被人发现缺了一个反光镜什么的,必将遭受耻笑。而且一旦发生事故,车和人都没钱去修了。
而我为什么认为这些人是衣冠禽兽,是因为他们脱下衣冠后马上露出禽兽面目。
我们忙说正是此地,那家伙四下打量一下说:改车的地方应该也有洗车吧?
那人一拍机盖说:好,哥们,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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